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项目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类别
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05390365337);
教育考试研究专项(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06070707359);
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83038830388);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84295238400);
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669111024427)。
请仔细研读各类专项申报要求,按照公告要求组织申报。
二、申报程序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后才可进行在线申报。
三、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3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我校接收材料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2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574473702@qq.com。
2.申报各类专项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均无需报送纸质版。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须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3.专项申报不限额,各类专项项目须从指南中选题,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4.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联系人:张聪丽 于澎, 联系方式:0371-62131051
附件: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