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重点学科: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全力做好我校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相关学科依据立项申报时的《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对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效和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对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对标检查,真实准确地核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服务区域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建设目标的符合度、预期标志性成果的达成度以及学校在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对重点学科的支持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学科点自查。
1.梳理建设成效。各学科对照《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以下简称《期中建设情况表》)梳理成效。
2.完善平台数据。为加强省重点学科成效监测与管理,本次期中检查填报工作依托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各学科对照但不仅限于《关于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填报问题情况的通报》,登录各学科监测点,进入数据完善模块,认真完成平台数据增补、修改和支撑材料的完善,确保数据完备性和准确性。后续《期中建设情况表》网上填报时,建设成效数据将从监测点历史数据和本次完善数据中直接带入(《期中建设情况表》中的学科基本情况数据由系统自动提取生成),其余部分需直接填报。
3.网上填报数据。2025年10月20日起,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开放《期中建设情况表》数据填报模块;相关学科需在2025年11月7日之前,登录监测点完成《期中建设情况表》网上填报。
(二)学校组织检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科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审阅《期中建设情况表》并给出检查意见,完成期中自评工作报告。学科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完善《期中建设情况表》,并通过系统填报完毕,11月13日前将系统导出的《期中建设情况表》发送至教务处329室。
(三)专家评议。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给出评议结果。
(四)实地检查。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教育厅将抽取部分学科进行实地检查。
(五)综合评定。根据专家评议和实地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各省级重点学科期中检查结果并予以公布。
三、结果运用
期中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 个等级, 其中“优秀”等级的学科数量为参评学科数的10%左右。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科,需加大支持和建设力度,明确整改措施;对于建设投入低、成效差、管理薄弱的省重点学科,教育厅将予以通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建设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真查真检、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如实填写《期中建设情况表》。
联系人:张聪丽、于澎
联系方式:0371-62131051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豫公网安备 41012202000357号